•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开平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发布日期:2021-08-01 20:54
来源:本站
打印
【字体:

开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

提醒:

非必要不出省!

积极配合健康管理和做好个人防护!

迅速接种疫苗!

↓↓

广大开平市民:

近期,国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疫情已波及多个省市,其中,江苏、湖南两省疫情较为严重。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开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呼吁并提醒大家:

一、积极配合健康管理

1.集中隔离14天:高风险地区(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瑞丽市姐告国门社区)来(返)开人员(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7月22日观看过“魅力湘西”18:00场次演出的人员(自7月22日起算)。

2.居家隔离14天:中风险地区来(返)开人员(自离开中风险地区起算)。

3. 7+7健康管理: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开人员(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如南京市江宁区、德宏州瑞丽市。

4.“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开人员。如:南京市、德宏州,张家界参照执行。

5.“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开人员。已发生病例但暂未定风险等级的地区所在地市来(返)开参照执行。

以上类型人员请尽快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及单位报备,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二、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防护意识,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要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查验自身健康码显示为黄码,请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查验自身健康码显示为红码,请尽快与属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配合防疫人员完成信息核实和下一步健康管理。

三、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

请市民朋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上述地区返开后,要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相应的健康管理。

四、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规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接种疫苗后,一方面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从而有效降低感染、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在人群中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目前,我市已全面启动15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工作,8月将准备启动12-14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建议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及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保护自己,也保护家人。

五、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请市民朋友们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真实疫情信息与防控措施,在疫情面前保持镇定不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抗击疫情。


开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图片

最新疫情风险

等级提醒

▼▼

图片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开平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