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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1-16 22:3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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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法治办〔2020〕7号)以及江门市、开平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依法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发挥“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作用,通过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专题会议等,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二是加强党建引领,结合“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强化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三是制定《开平市卫健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采取自学与集中、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办法,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学法教育,班子成员进行学法讲座。

(二)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

我局重视对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着力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一是我局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定期开展中心组普法学法活动,举办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全体职工干部学习会议,集中研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今年,我局组织领导干部观看网上庭审活动,通过参与收看网上庭审直播,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有利于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及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我局每年定期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水平。同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通过卫生健康监督网络培训平台线上自学时间不少于40课时。组织全体职工干部参加年度线上学法考试,考试参与率及优秀率达到100%,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普法水平,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各类学法考试,及格率达100%,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切实依法行政,严格持证上岗。同时,注重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到领导述职和个人年度考核之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我局严格按照《江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执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和内容审查。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更加清晰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和规范。

(二)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

为更好规范局管理,提升工作效能,我局制定了《开平市卫生健康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决策形式、决策原则和决策程序等内容进行的明确规定,同时在《开平市卫健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规定了本单位法律顾问负责对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执法监督与信访股协助法律顾问完成法制审核工作等相关内容。以及制定了《开平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行政。

(三)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

我局坚持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营造良好法治工作氛围。一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和行政检查,规范执法程序。

三、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

(一)行政检查情况

2020年1月至今,我局积极推进疫情期间各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573人次,执法车辆1891车次,检查行政相对人1891间次。

1、加强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责任的监督检查

疫情期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今年“双随机”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疫情报告、消毒隔离、个人防护、消毒产品规范使用、医疗废物与污水处理等方面情况;同时,严格按照“七个一”在辖区内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恢复诊疗服务前综合评估督导检查,逐步推动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另外,我局还紧紧围绕我市创文工作任务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点,多次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对市区、水口镇、龙胜镇等市场周边的非法行医点进行突击查处。

2、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卫生隐患,我局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车站、高铁站、大型商场(超市)以及旅游接待点、景点周边的中小型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的监督检查,指导公共场所经营主体加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强化室内通风、公共场所消毒及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等防控措施,督促公共场所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3、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随着消毒产品企业数量和消毒产品产量的增加,我局在强化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消毒产品生产、使用、流通环节的监督,重点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超市(商场)、公共场所(宾馆、酒店等)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6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2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27家使用消毒产品的公共场所,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学校、公共场所等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卫生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水质净化消毒和检测等情况,截至11月,共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17间、二次供水单位18间。

5、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春节过后全面启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226间中小企业开展疫情复工指导工作。尤其是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疾控中心开展100家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暖企大行动,主动对接、加强巡查、上门指导,逐一摸排企业“四个到位”“8个一”落实情况,详细查看入厂人员体温检测、个人防护、消毒用品配备、员工疫情期间去向及健康状况、隔离留观室设置等,打通复工复产“最后一公里”。

6、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93所学校、100所托幼机构、18间校外培训机构、21间托育机构持续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卫生执法检查,督促学校对教学、生活环境和用具彻底清洁消毒,同时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管理,持续重点对学校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的追查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登记与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教学和生活场所通风和清洁消毒制度、健康教育和宣传等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20年1-10月,我局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05宗,其中公共场所卫生案件29宗、放射卫生案件   3宗、学校卫生案件9宗、医疗卫生案件24宗、传染病防治案件25宗、职业卫生案件15宗,累计作出处罚金额罚款金额324200元,没收金额28144.5元。

(三)行政强制情况

今年1至11月,我局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递交2宗申请行政强制的行政执法案卷,向开平市人民法院递交1宗申请恢复执行的行政处罚案卷,其中已执行完成3宗。

(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情况

严格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关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引用进行裁量参考,减少行政处罚的“弹性空间”,有效控制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树立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

一是及时在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政务网公示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为全体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确保每次执法实现“一人一仪”的标准。通过梳理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和每个执法环节的关键点及风险点,文书记录、电子记录、音像记录相互补充,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明确执法尺度和标准,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五、执法人员疫情防护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防护工作,保障一线执法人员防护口罩及时到位。严格落实消毒防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执法人员健康教育,引导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充分掌握执法人员疫情期间去向情况和通过网络推送相关健康防护知识,加强执法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及疫情报告,尽早发现感染隐患。

六、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一)普法教育全面深化

1.科学部署,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开平市卫生健康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分工协作、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和普法(学法)工作要点、普法(学法)计划以及普法责任清单,统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增强工作落实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融合资源,保障经费。为了实现普法工作的常态化、持续化,提升普法的水平和力度,我局整合有效资源,筑牢普法基础。一是内外借力,整合普法资源,通过向内统筹组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志愿者队伍,邀请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学者或者热心市民参与到普法服务中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3.服务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执法人员坚持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实实在在以法暖人心。我局累计开展宣传日咨询活动172场,在人员集中场所摆档宣传39场,执法普法常态化。每年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行业宣传日等契机,在华润万家、城市广场等地方举办法律知识摆摊,向群众发放有关打击非法行医、公共卫生、饮用水、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宣传单张,主动送法到群众手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检、综合评价、卫生专项执法等现场执法活动,执法人员“零”距离接触监督对象,边执法边普法,向被执法对象耐心讲解法律条文,告之应履行的法定责任,促进执法对象守法自律。

(二)创新普法形式

我局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内设17块电子屏,累计播放普法宣传标语5万余次,张贴海报500多张,悬挂横幅1040条,派发各类宣传普法资料5万余份,普法宣传受众人数达21万人次。通过大众媒体开设普法节目,近年我局多次上线“民声热线”,把普法工作延伸到“线上”,在解答问题中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卫生画展,形象地把普法教育推进深入民心。

(三)依法维权化解纠纷机制健全

我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出庭应诉工作,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出庭应诉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力争“应出尽出”。明确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原则。

1、努力减低行政复议发生率,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一直以来我们都非常注重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遇到可能会使用行政复议解决问题的事情时,尽量引导遇到问题的群众与所在地卫健部门协商解决问题,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2、不断创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方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卫健系统的矛盾化解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加强警医联动,完善医疗纠纷防范体系建设和重大医患事件处置程序,建立了信息预警制度及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制度和医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力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今年我市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案件。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和执法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要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干部职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大力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通过宣传法律、普及法律、教育引导,提高全体公民法治意识,使每个公民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最终实现社会法治。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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