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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遴选开平市中医院2023-2024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11:28
来源:开平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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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遴选开平市中医院2023-2024年度

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院拟采购1家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服务履行期限为2年,现面向社会征集遴选合作汽车租赁机构。

一、合作内容

承担我院公务用车租赁工作。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选申请人必须符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选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参选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2日;

(二)报名地点:开平市中医院新昌总院2号楼803室;

(三)报名地址:开平市三埠新昌西桥二路6号;

(四)联系人:司徒先生,电话:2211201。

四、资料提交

(一)参加遴选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已认真阅读公告各项内容,同意认真履行各项要求,现申请参加遴选;

(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业务范围包括汽车租赁等服务内容);

(四)租赁服务方案及报价书;

(五)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按照遴选公告要求填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上述资料请提供一式叁份,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装订密封封装提交。


附件: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遴选数据信息采集表


开平市中医院

2023年1月29日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遴选数据信息采集表

项目

内容

备注

1.企业车辆配置情况

提供租车服务的各类型车辆总数量。

需提供车辆清单或实物照片。

2.企业现有驾驶人员配置情况

填写驾驶技术人员的数量。

均需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和上岗证。

3.租赁实施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项目的实施方案、工作流程以及各主要工作环节服务内容是否具有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

(2)安全制度、人员培训、保险购买、安全应急等安全保障。

请提供相关实施方案/协议。

4.服务承诺

提供关于租车服务的安全、便捷的相关质量服务承诺(包含项目配置人员、租用车辆公里数、是否转包等)。

请提供相关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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