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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6 20:1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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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粤府办〔2022〕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4日



相关链接:《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解读





(联系部门:开平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电话:22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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