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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7 15:57
来源: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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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机制综合组。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国家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3年1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解读





(联系人:开平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电话:0750-22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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