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结束,全市各行各业陆续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有序恢复。为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有效防范节后各类职业病危害风险,市卫生健康局温馨提醒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科学细致做好复工复产期间职业健康保护工作。 一、全面排查风险,筑牢复工安全基础 各用人单位在复工复产前,可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职业病危害风险隐患自查。重点关注冬春季安全生产特点,排查因防寒保暖关闭门窗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积聚、长期停用设备重启后通风除尘排毒设施运行不畅、生产区域粉尘堆积引发二次扬尘,以及员工节后返岗注意力不集中、安全意识松懈等潜在风险,及时整改隐患,为职工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二、依法履行告知,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用人单位新招录职工或调整职工岗位,如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实告知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防护措施及相关待遇等内容;岗位或危害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告知内容,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知情权。 三、严把体检关口,做好上岗健康把关 复工后,对新录用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组织劳动者到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体检结果合理安排岗位,做到不适合不安排、不合格不上岗,从源头保障职工身体健康,规避用工风险。 四、强化岗前培训,提升健康防护能力 各用人单位可结合复工复产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职业卫生培训,帮助职工了解节后职业健康风险,熟悉粉尘、噪声、化学毒物等常见危害防护知识,掌握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使用和维护方法,普及基本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引导职工树牢健康第一理念,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五、关注身心状态,做好人文关怀疏导 针对部分职工返岗后可能出现精神不振、注意力不集中、工作节奏不适应等“节后综合征”,各用人单位可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引导,通过内部提醒、健康提示、心理健康讲座等方式,帮助职工调整状态;有条件的可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及时疏导不良情绪,助力职工以良好身心状态投入工作。 新岁启新程,健康护发展。市卫生健康局倡议全市各用人单位,在全力推进复工复产的同时,用心守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严格落实各项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共同守护广大职工平安健康,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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