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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3年8月31日)
发布日期:2023-08-31 12:56
来源: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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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开平市三埠月荷湾足浴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0025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开平市三埠月荷湾足浴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0783MABYWN4197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法人代表/负责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身份证440783***********2
违法事实2023年8月23日,卫生监督员检查发现开平市三埠月荷湾足浴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违法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警告、通报批评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8月23日
公示期限12个月
执法主体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受委托单位开平市卫生监督所
备注





案件名称开平市三埠康颐足浴服务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开卫公罚〔2023〕06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开平市三埠月荷湾足浴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0783MA5604CB91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法人代表/负责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身份证440783***********9
违法事实2023年7月28日,卫生监督员检查发现开平市三埠康颐足浴服务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违法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
处罚类别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8月24日
公示期限12个月
执法主体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受委托单位开平市卫生监督所
备注





案件名称开平市宏明游泳馆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游泳池水质进行卫生检测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开卫公罚〔2023〕07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开平市宏明游泳馆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0783MABPBT4C27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法人代表/负责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何宏晓身份证440882***********4
自然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违法事实2023年7月20日,卫生监督员检查发现开平市宏明游泳馆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和未按照规定对游泳池水质进行卫生检测。
违法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三十八条、《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
处罚类别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人民币99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8月25日
公示期限12个月
执法主体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受委托单位开平市卫生监督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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