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开平市月山镇明轩旅业未及时清除积水、垃圾,未完善防蚊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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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50011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开平市月山镇明轩旅业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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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40783MA4UYUWC0F | | | |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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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身份证 | 440781***********1 |
违法事实 | 2025年8月1日,卫生监督员检查发现开平市月山镇明轩旅业未及时清除积水、垃圾,未完善防蚊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 |
违法依据 |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二)(四)项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警告、通报批评 |
处罚内容 | 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8月1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执法主体 |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
受委托单位 | 开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平市卫生监督所)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