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2025年1-12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1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约658万元。 一、1-12月生产安全事故概况 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1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65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5起、减少5人、减少3人,增加134.5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9.4%、下降31.3%、下降50%、上升25.7%。 二、各镇(街)、翠山湖管委会事故情况 月山镇发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事故3起,其他行业事故1起;水口镇发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事故2起,其他行业事故1起;苍城镇发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事故1起;蚬冈镇发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事故1起,发生其他1起;金鸡镇发生农、林、牧、渔业事故1起;翠山湖管委会发生建筑业事故1起;其他镇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三埠街道、长沙街道、沙塘镇、龙胜镇、大沙镇、马冈镇、塘口镇、赤坎镇、百合镇、赤水镇)。 三、全市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各行业事故占比情况 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起,占58.3%;建筑业1起,占8.3%,农、林、牧、渔业1起,占8.3%,其他行业3起,占25%。 (二)各行业事故基本情况 (1)农林牧渔业。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0%、上升100%。 (2)采矿业。未发生事故,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3)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4)建筑业。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去年同期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下降50%。 (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发生事故7起(其中道路运输7起)、死亡6人,去年同期发生事故14起、死亡1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下降53.8%。 (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未发生事故。 (7)其他行业。发生3起事故,死亡2人,去年同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00%、上升200%。 四、1-12月生产安全事故特点 1.道路交通领域。1-12月,全市发生道路运输事故7起、死亡6人、受伤3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下降53.8%、下降50%,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多年下降。 2.其他行业风险突出。1-12月,发生机械伤害1起,死亡1人;发生仓储伤害1起,死亡1人;发生装卸搬运伤害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上升200%、200%。事故暴露出教育培训缺失、风险辨识不到位等问题需引起重视。 3.渔业船舶要引起重视。1-12月,全市农林牧渔业行业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上升100%,我市涉及鱼塘水库捕鱼作业安全要引起足够重视。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1.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2.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掌握标准,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有针对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重点加强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领域的安全监管,继续实行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要时段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安全监管办法,查找和整改治理一批安全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对生产过程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3.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一方面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另一方面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不按操作规程开展工作的行为,将“安全无小事”的安全理念贯穿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角不断优化安全管理工作思路,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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