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即将到来,进入林区祭扫、上坟烧纸等活动剧增,我市多地出现火情频发的情况。为应对近期严峻的森林防灭火形势,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多管齐下,有的放矢,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有效防控森林火灾。 应急局与林业局召开森林防火形势研判座谈会 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一是根据《转发关于学习借鉴清远市阳山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验的通知》(江森防办〔2019〕39号)文件的精神,以促一方面发展,保一方面平安为目标,按照“五包”措施,进一步细化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确保全市的山头地块“有人管”。“五包”即:市四套班子领导包镇街、镇领导包村委会、镇驻村干部包村小组,村委会干部包山头,护林员包重点林区。要通过采取“五包”措施,层层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实现森林防灭火重心前移。二是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江门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履行森林防火职责,特别是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火灾预防职责。各镇街、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森林防灭火组织机构,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完善防火责任书签订工作,做到市、镇、村、企、户逐级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各镇街、管委会主要领导要熟悉辖区林情和森林防灭措施,做到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办落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出问题。三是对近期森林火情进行分析研判。3月2日,我局与市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就近期森林火情发生特点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对下一步森林防灭火工作明确森林火灾防控重点,创新森林防灭火举措。 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一是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采取“进社区、进林区、进农户、进景区、进厂企”等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我市《森林防火禁火令》,大力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灭火的良好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张、三轮消防摩托车宣传等,深入到村委会、村小组、野外施工作业队、山边种养殖户等广泛宣传。还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二是加大森林巡查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护林员巡查责任,明确护林员巡护区域和各时段护林巡查频率,以重点林区、靠近林地村庄、发生过山火及易发生火灾的山头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次数,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火情迅速处置。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禁火令》,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登记进山人员和排查火种,坚决杜绝火种进山,禁止上坟烧纸、野外吸烟、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用火行为。对野外施工作业队、山边种养殖户和精神病患者进行重点的监视,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的人员。还深入辖内林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特别是林区内的森林防火通道、防火林带及邻近的重要设施,清除杂草,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在应急处置上下功夫。一是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抓好市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林场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各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建设工作,还做好民兵和市直机关应急救援队伍扑火训练,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必要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同时,要加强扑火装备维修保养工作,及时采购补充必需的救援装备,以便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二是落实森林特别防护期应急值勤。严格执行森林特别防护期,特别清明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各级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严阵以待,对于发现的火情,迅速调集力量,做到“扑报同步”,第一时间报送火情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科学扑救,采取“杀鸡用牛刀”的方式,重兵出击,实现有火不成灾,做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将森林火情扼杀在萌芽中,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绿色森林资源安全。 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 村委会利用三轮消防摩托车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 各镇街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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