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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基层现场应急指挥临机处置机制》
发布日期:2021-07-16 15:33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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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指导全省镇(街)、村(居)等基层单位有效应对突发事故灾害,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先期处置作用,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印发《基层现场应急指挥临机处置机制》(以下简《机制》)通知,要求各地参照执行。

  《机制》分为临机处置负责人和临机处置措施2个部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基层处置突发事件实际,系统性解决了第一时间谁来做,怎么做的问题,为有序、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机制》明确,对于公共场所,在镇(街)及以上领导赶到事发现场前,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官,负责临机处置及现场指挥。对于单栋楼宇,在辖区、街道负责同志赶到事发现场前,由物业单位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官,负责临机处置及现场指挥。

  《机制》强调,事故灾害发生后要做到四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疏散转移人员,迅速发出警报,疏散、转移人员,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第一时间控制危险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组织人员关闭阀门、切断电源、管控火源等,争取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扩展恶化;第一时间管控现场,迅速封锁有关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向属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机制》要求,基层要组织人员力量,开展自救互救、设施抢修等前期救援行动。同时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医疗等基本生活物资,确保转移人员得到妥善安置。上级领导抵达现场或成立现场指挥部后,应服从上级领导或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确保现场指挥统一、有序、高效,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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