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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第56期)
发布日期:2017-10-10 00:00
来源: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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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第九督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

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9月11日至22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率领的国务院安委会第九督查组对我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省委副书记、省长马兴瑞会见了督查组一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分别出席督查汇报会和反馈会并作讲话。

12日上午,督查组在广州召开督查工作汇报会。易军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他指出,这次综合督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通过督查,督促各地区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查漏补缺,强化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推动重大隐患整改到位,推动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受胡春华书记、马兴瑞省长委托,林少春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国务院安委会第九督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督查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实事求是,虚心接受检查,全力以赴配合支持督查工作,立即整改督查组指出的隐患和问题,以这次安全生产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创安全发展新局面。

22日上午,督查组在广州召开会议,反馈督查情况。易军代表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到位,措施有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同时指出,在督查中发现我省还存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没有很好地落实到基层、压实到企业,有的地方和企业检查重点不突出,一些重大风险隐患还没有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意识和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要求广东要抓紧落实整改,消除隐患,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在会上表示,广东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深刻领会督查组反馈意见精神,分解任务,明确各方面责任,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针对督查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剖析,逐一落实责任,逐一抓好整改。要继续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大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方式,查漏补缺,特别是下沉基层。要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重点攻坚治理,深化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要标本兼治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既要治标退烧,把当前突出的具体隐患问题攻坚消除掉,也要治本固基,举一反三,补齐制约我省安全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短板,以国务院安委会对我省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在粤督查持续十天,先后赴珠海、湛江、江门、茂名、惠州、阳江、东莞、中山等8个地市,及其11区县(镇街),深入31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督查与明察暗访,实地了解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马兴瑞省长部署安全生产突击暗查工作

 

省委副书记、省长马兴瑞近日在广州会见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徐绍川带队的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督导组一行时表示,广东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击暗查,进一步推动全省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决整改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全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以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8月23日,马兴瑞省长再次作出批示,要求对重点地市和领域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强调关键要不打招呼、直接到有关地市和企业去。

根据马兴瑞省长的指示批示要求,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亲自审定和部署安全生产突击暗查专项行动方案,由省安委会迅速组织7个由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厅级领导带队、业务骨干参加的突击暗查组,从8月28日至9月8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击暗查行动,采取不听取地方政府及部门汇报、不提前通知企业、直接到现场实地检查的方式,对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9月8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率队突击检查东莞市一个镇级政府和重点企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并强调要转变作风,突出重点,严抓整改,强化问责,推动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严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推动大检查任务措施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我省迅速抓好国务院安委办督导

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8月20日至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徐绍川率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督导组对广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3个地市6个基层政府、25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25日上午,督导组在广州召开会议,反馈督导意见。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出席会议并表示,广东要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对督导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认真剖析,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针对督导指出的问题,我省迅速行动,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一是立即分解任务。省安委会对督导组发现的122项企业隐患问题逐项分解,确定整改主体和督办主体,并交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落实。二是落实执法监管措施。迅速组织对督导组移交的隐患和问题逐一核查,对其中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调查取证,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督导组建议停产的5家企业,落实停产或局部停产措施,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复产。三是抓紧整改到位。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对有条件马上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四是加强督办检查。省安委办加强对有关地市和省有关部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的督办检查,及时汇总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据统计,截至9月22日,督导组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122项(其中:广州61项,深圳2项,佛山57项,省国资委2项),已完成整改118项,正在整改4项(其中:广州1项,佛山3项),整改完成率为96.7%。督导组反馈政府层面存在的问题2项已完成整改。

 

 

省政府部署第四季度防范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

 

    9月2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总结分析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国庆、中秋、党的十九大关键时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林少春指出,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克服工作中盲目乐观情绪和麻痹厌战倾向,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要守住今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这个底线。要结合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两次督查和省安委会督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分解到责任单位,倒排时间表,确保整改工作切实有效。要下沉基层一线检查督导和开展明察暗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地抓好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治理重大隐患问题,落实最严监管执法要求和从严追究事故责任。要再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各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转变作风,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明的纪律和最严肃的问责,防止发生重特大和社会影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确保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省安委办组织7个督导组赴各地

开展安全生产暗查督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督促推动各地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确保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安委办迅速组织7个由省安委办、省安全监管局厅级领导带队的督导组,从9月25日开始奔赴全省各地开展为期1个月的蹲点暗查督导。    

每个督导组包片负责3个地市,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接深入到基层和企业,随机抽查当地政府及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辨识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等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将从严查处、严肃问责,督促各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省直各部门(单位)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进入2017年第三季度以来,省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国家和省部署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结合实际,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省编办研究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厘清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联合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制定涵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广东省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以省编委文件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保护工作计划,对安全隐患开展治理“回头看”督查和验收销号工作,强化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依法治理。进一步落实优化投资项目制度改革方案,完善并联核准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严格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排查汇总全省石油天然气管道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共232项。

    省公安厅全面加强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严防漏管失控,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牵头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严格流向登记,突出做好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线路勘察和审批,逐步建立和推行户籍化管理制度。

    省人社厅将规范技工院校实验实训使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使用与废弃等工作在部署、检查、落实重要专项治理内容中一并同步进行,并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将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黑名单、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等作为调整缴费费率的重要依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

    省交通运输厅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指导督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应用先进的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危险运输行政管理水平,将危险品运输车辆全部纳入全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联网监管系统,并通过运政系统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和服务单位备案系统有效提高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省教育厅、农业厅组织开展高校涉及危险化学品各个环节、含危险化学品的农药使用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省气象局开展气象安全风险点排查管控,以重大风险优先为原则,对红色、橙色风险等级的风险点加大监督管理频率和力度。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全面掌握关区内危险化学品监管场所风险点情况,注销一批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管场所。

    省质监局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危险化学品相关国际、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相关地方标准,予以优先立项、优先评审、优先发布,已批准下达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等多个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发布了《精制乙酸仲丁酯》(DB44/T1722-2015)等6个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地方标准。 

    省安全监管局制定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摸排标准,依照职责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督促各地安全监管部门指导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一步完善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省安委办名义组织开展全省液化气、油气管道等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改革专栏】

 

省委、省政府出台推进安全生产领域

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广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9月7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6号)文件,紧紧围绕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发展等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迈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六部分,共二十七条,并增附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规定了11项重点改革任务的牵头部门以及完成时间。《实施意见》在与中央《意见》保持衔接基础上,体现了广东特色,增加广东近年在安全监管方面的新经验和新做法。

    一是压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委、省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所辖县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情况,组织协调跨县区行政执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报告重大隐患问题,协助上级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明确党委政府领导工作责任。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提出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本地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对本地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由同级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担任,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协调指导,对直接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是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总责,定期研究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同等责任;企业监事会、工会应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重要监督内容。推动高危行业或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探索设立安全总监。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

    四是健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每年组织对同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下级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对考核为“较差”等次或被“一票否决”的,由省安委会主任或者常务副主任牵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推动地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省安委会每三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和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五是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强化各级安委会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巡查检查职能。在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实际,可设立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若干专业委员会。强化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专业监管职能,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和承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任务,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

    六是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提出珠三角地区的镇(街)和粤东西北地区的中心镇(街)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所和配备必要的执法编制人员,承担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镇(街)设立的安全监管所(局),实行乡镇政府和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双重管理体制。珠三角地区的行政村(社区)和粤东西北地区非中心镇(街)根据辖区监管任务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检(巡)查员。省、市、县级经济开发区等各类功能区,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配备必要人员编制,履行日常安全监管职责。

    七是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和监管人员岗位津贴激励机制,将经费保障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为各级安全监管机构配齐满足履职基础保障、监管执法、风险预警防控、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指挥和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防护用品、执法和应急车辆。同时,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政府授权统一组织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进行调查,实行“一案双查”。

 

 

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加强城市

安全规划和安全风险管控

    

    为确保广州城市安全运行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广州市近日印发《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安全规划和安全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穗办〔2017〕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通过编制《实施意见》,开展整体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与城市安全规划研究,在国内尚属首创,对于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七个部分,共计29条。其中,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为加强城市安全规划和设计,包括建立城市安全规划基本制度、加强产业空间布局安全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环境安全设计、建立综合性城市安全应急规划等;第三部分为强化重点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提出要大力解决城围石化和石化围城的问题,加快完善小虎岛化工区规范化建设,加大城中村和老城区治理改造力度,突出管控各区重大事故防范重点;第四部分为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源的管控,着重强化落实对危险物品安全、建筑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源的管控;第五部分为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防控,包括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形成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公民安全意识教育等五个方面;第六部分为大力推进城市安全重点工程建设,明确要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制度建设、以广石化为中心的化工聚集区治理、特别高风险企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优化、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机制建设和地下管线信息化系统等六项重点工程;第七部分为其他要求,从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要求。

 

 

东莞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

    

东莞市安全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积极制定和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

一是工作职责设定一体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和请示,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职责体系,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一并纳入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中;向市编委沟通和请示,推动分局内设机构和职责调整优化,建立系统内部职责明晰、上下对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体制。

二是工作部署考核一体化。在开展全市性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职责履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时,同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部署、考核和推动;在开展安监系统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安全生产职责履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时,同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部署、考核和推动。

三是规范标准制定一体化。在制定安全生产地方性规范、技术标准指引、业务指导文件时,将职业健康有关规定要求纳入其中,加强规范标准制定的统筹兼顾和相互衔接。

四是监督执法检查一体化。在组织开展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行动时,同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内容的检查督查;在组织开展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时,同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内容的检查督查;在组织制定、实施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计划、市安全监管局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时,同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执法监察。

五是宣传培训教育一体化。在组织开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安全生产培训时,同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培训课程;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东莞安全生产导刊、东莞安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宣传载体以及日常宣传活动中,同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宣传内容;组织、督促、指导培训机构整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实施同步培训、同步考核。

六是技术资金保障一体化。在“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中,统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业务需求,利用信息化技术,精确掌握监管底数,构建监管信息大数据,为实现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动态管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风险科学辨识和分类分级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和智能驱动,全面推行“互联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行动;在全市安全生产专家库组建和管理工作中,同时纳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的专家,增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专业支撑。

七是推动企业管理一体化。尊重安全与健康互相融合、互相渗透的科学规律,通过示范企业创建和管理经验推广,积极指导、推动企业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的领导责任、机构设置、档案制度、宣传培训、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实施一体化管理。

 

 

【各地动态】

 

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市长陈如桂

组织研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9月6日晚上,深圳市委召开全市维稳信访和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分析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伟中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如桂等市领导出席了会议。

陈如桂指出,今年以来深圳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呈好转势头,主要体现在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降幅明显、大部分行业领域死亡人数呈下降趋势、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等方面。但部分行业领域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别是进入下半年末段,受季节因素变化及深圳市经济发展规律影响,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建筑工程项目赶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历来是各类事故高发期,全市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加大事故防控力度,尤其是市住房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针对今年以来深圳市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突出加强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王伟中强调,深圳市近期维稳信访和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向好,各项指标基本呈下降趋势,但各类风险仍然突出、形势不容乐观,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当前正值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关键时期,各区、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最核心的工作抓实抓好,坚决不能“出事”,出了事一切都“归零”;要采取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打一场城市管理治理攻坚战,集中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突出隐患;各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深入基层分析问题、研究对策、解决问题,确保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稳控在基层、处理在基层;要加强各区及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及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啃硬骨头,妥善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努力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汕头市市长郑剑戈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2017年8月15日,刚履新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的郑剑戈赴龙湖区和汕头交警支队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耿坚参加活动。

    郑剑戈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造福百姓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要切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切实完善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强化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特别是要吸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加强客车营运企业监管,对客车营运情况进行定期“体检”,对多次违章的实行顶格处理。要切实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做到有预案、有队伍、反应及时、应对有力。

    

 

湛江市领导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9     9月21日,湛江市委、市政府于发出特急通知,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副市长分别带队检查督导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庆中秋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人民群众欢度国庆中秋节和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9月27日,市委书记郑人豪率队检查湛江钢铁公司、湛江运达旅游汽车出租公司和湛江新奥燃气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一线督查企业落实国务院督查组指出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

9月26日,市长姜建军率队暗访危化品生产、人员密集场所和渡口、渡船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由主流媒体公开曝光。

9月2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兴率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对海田客运站、湛江皇冠城商住小区住宅楼施工工地和湛江海滨码头开展了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剑和市安委办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彭功稠陪同暗访检查。他指出,从暗访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和企业还存在着安全生产责任还未落实,安全管理存在漏洞,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他指示,市安委办要发出督办函,责成相关地区和行业监管部门落实监管措施,立即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举一反三,结合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国庆中秋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以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汕尾市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8月2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广带队到各县(市、区)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狠抓工作落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折不扣做好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工矿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全面整改。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江门市阵地前移、重心下移

超常规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近日,市安全监管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内超常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将绝大部分工作力量、时间和精力放在安全生产第一线,全力以赴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稳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是实施领导“双下沉”检查机制。从即日起至特别防护期结束期间,坚持实施两个“双下沉”,各级安监部门领导每周不少于2天下沉到基层一线检查;市本级按照领导挂点联系地区和分管行业“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市局班子成员下沉现场检查督查。

    二是坚决“实打实、零距离”整治安全隐患。大检查期间,全市安监系统主要运用明查暗访方式,“零距离”上门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企业进行“安全体检”,对企业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倒查各级、各部门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职业卫生监管等情况。

    三是坚持“三个一律”惩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将严厉依法处理,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一律下达整改指令书;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落实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市安委会飞行督查期间还将重点查核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严查各部门日常检查报送“零隐患”的企业,经查证企业现场隐患情况与部门检查上报情况不一致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每月数据】

     8月份,全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495起、死亡292人,同比分别下降34.4%和27.5%;环比事故起数上升0.2%,死亡人数下降4.6%。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减少2起12人,下降40.0%和52.2%;环比分别减少3起、16人,下降50.0%和59.3%;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来源:广东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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