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许世扬)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1、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记录。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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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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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许世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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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440783198*****5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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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开平市奇迪科压铸卫浴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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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编号 |
(开平)应急罚〔2022〕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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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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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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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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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2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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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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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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