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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开平市烨东纺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4-14 15: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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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煤气房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开平市烨东纺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3MABM3X6YXB


案件名称

开平市烨东纺织有限公司煤气房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平沙塘)应急不罚〔20231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鉴于该公司此违法行为未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为1处场所,情节轻微,属初次违法且未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产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并对整改重视,积极配合整改,已于7日内完成整改,符合《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粤应急规〔20231号)中基本编码:440278009000的情形,决定对该公司不予处罚。


处罚时间

2023410


处罚机关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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