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车间内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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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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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开平新图美标贴材料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91440700796267172K |
案件名称 |
开平新图美标贴材料有限公司安全检查案 |
决定文书编号 |
(开平)应急罚〔2024〕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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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处罚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
处罚结果 |
给予人民币57500元(伍万柒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
处罚机关 |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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