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开平市正纯纸业有限公司有限空间直接主管人员劳齐健对本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负有连带责任,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3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市镇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此前已经多次组织辖区企业召开的安全生产培训会议中强调有限空间规范管理要求,该公司悉数参加培训学习情况下依然未能按要求执行落实,对事故负有连带责任。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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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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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劳齐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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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447831*****5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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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开平市正纯纸业有限公司未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仪器设备及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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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编号 |
(开平沙塘)应急罚〔2024〕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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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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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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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决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 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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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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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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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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