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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刘康)
发布日期:2025-06-12 17: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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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职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康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420621*****6333

案件名称

开平市“1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平)应急罚〔20254

处罚事由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及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人民币人民币4882.46 元(肆仟捌佰捌拾贰元肆角陆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25612

处罚机关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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