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开平月“9·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案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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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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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珠海三龙江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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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2MA56PG7T3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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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开平月山“9·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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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编号 |
(开平)应急罚〔202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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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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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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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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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6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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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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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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