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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台风、强降水高发,请做好灾害性天气防御措施
发布日期:2018-07-24 15:20
来源:江门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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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委办、省安全监管局提醒:我省当前已进入台风、强降水高发期,矿山、危化、工贸、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旅游等行业领域要落实台风、汛期防御措施,坚决遏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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