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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5个全部”措施 全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救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06 09:33
    来源: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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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救治工作,医保局落实“5个全部”措施:一是全部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没有目录限制。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中所使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其发生医疗费用,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全部疾病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全部疾病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其它疾病中感染等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三是全部治疗过程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在初诊医疗机构和定点救治医院的门急诊、留观、住院所发生医疗费用均纳入。四是全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在定点或非定点救治医院救治的费用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五是全部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并单列结算。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全部医疗费用不纳入预算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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