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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查处医保基金违规定点医疗机构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15 10:22
    来源: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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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飞检组、省审计组以及我市医保系统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统计,2020年1月至12月,我市共有22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已对涉及的定点医疗机构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共123.61万元的处理决定。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维护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持续保持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通报力度,现将相关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中心医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1119051.49元的处理。

    二、市中医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11347.5元的处理。

    三、市第二人民医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5816.27的处理。

     四、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808.43元的处理。

    五、市第三人民医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50917.76元的处理。

    六、市水口医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2148.36元的处理。

    七、市三埠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11388.05元的处理。

    八、市长沙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39.25元的处理。

    九、月山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36.2元的处理。

    十、沙塘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487.67元的处理。

    十一、苍城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387.44元的处理。

    十二、龙胜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444.25元的处理。

    十三、大沙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200.8元的处理。

    十四、马冈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17839.98元的处理。

    十五、塘口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67.33元的处理。

    十六、赤坎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478.64元的处理。

    十七、百合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215.58元的处理。

    十八、蚬冈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187.42元的处理。

    十九、金鸡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152.86元的处理。

    二十、赤水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384.43元的处理。

    二十一、开平沙冈张立群医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2798.39元的处理。

    二十二、开平东华老年病康复医院存在超限制用药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医保经办部门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作出扣回违规医保金额10863.53元的处理。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继续深入开展源头治理,认真执行医保有关规定,严格医保管理制度,切实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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