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2日 星期五欢迎进入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 医保专题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8-07 16:36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一、申请流程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申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注意:需提前在“江门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医保综合”)

      地址: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平市爱民路2号东兴大厦F1层)

      市医疗中心医保待遇部电话:0750-2256983、2259876

      申请表请到开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医保专题里面下载

      二、申请材料

      (一)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需在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提供如下资料办理零星报销:

      1、产前检查提交材料:

      (1)《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3)属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4)医疗费用的收费收据原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

      (5)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章);

      (6)病历资料;

      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需在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后,连同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用一同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申办住院分娩或终止妊娠费用报销需提交材料:

      (1)《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3)属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4)住院(门诊)的收费收据原件(加盖医疗机构收章专用章);

      (5)住院(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章);

      (6)住院(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生育当次);

      (7)属急诊、抢救的,需提供急诊、抢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需提交资料:

      (1)《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3)属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4)住院(门诊)的收费收据原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

      (5)住院(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

      (6)病历或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当次),属急诊、抢救的,还需提供急诊、抢救的相关材料。

      (二)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不能直接结算的,出院之日起2个月内提供如下资料办理零星报销:

      1、申办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参保职工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3)职工未就业配偶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4)属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5)结婚证(可通过联网信息共享查询的不用提供);

      (6)医院病历或出院小结(生育当次);

      (7)住院的收费收据原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

      (8)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

      2、职工未就业配偶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含市内转诊)手续、超时办理零星报销手续(超时规定2个月办理时限的,但不能超过2年)、超时办理市内非定点和异地就医申请备案手续等情形,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即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含大病保险赔付比例)降低为原规定标准的20%(2022年及之前生育的降低50%)。自出院之日起超过2年申办零星报销的,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三) 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按规定申请享受我市生育保险待遇手续时,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资料为A4纸规格;

      2.同时申办以上第(一)条款的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即第1、2点)的,只需填写同一个《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其他相同的申报资料只需提供一份。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