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
依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自2026年6月11日起,继续中止与开平康华医院(地址:开平市长沙侨园路180号第一幢首层101至110号铺位,182号第三幢;开平市三埠区新昌新兴路18-20号)签订的《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年版)。
特此通告。
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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