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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遴选开平市医疗保障局2023-2024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7 11: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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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遴选开平市医疗保障局2023-2024年度

    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局拟采购1家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服务履行期限为2年(202311日至20241231日),现面向社会征集遴选合作汽车租赁机构。

    一、合作内容

    承担我局公务用车租赁工作。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选申请人必须符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选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参选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完成所比选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1227-20221229日。

    (二)报名地点:开平市医疗保障局三楼办公室(地址:开平市人民东路52幢,联系人:先生,电话:2229805)。

    四、资料提交

    (一)参加遴选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已认真阅读公告各项内容,同意认真履行各项要求,现申请参加遴选;

    (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业务范围包括汽车租赁等服务内容);

    (四)租赁服务方案及报价书;

    (五)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按照遴选公告要求填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上述资料请提供一式五份,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装订密封封装提交。


    附件: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


    开平市医疗保障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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