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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2023年度生育保险经办服务需求
    发布日期:2023-01-28 14:5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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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生育保险经办服务项目(下称“项目”)。

    (二)项目目标:生育保险经办服务主要涵盖生育医疗住院探访、生育医疗费用审核(含零星、实时)、生育医疗待遇核定、生育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生育保险日常及专项检查工作实施等服务。

    (三)服务地点:开平人民东5号(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项目要求:

    1.对开平市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保险住院参保人开展实地病房探访并核实待遇申领资格,并完成住院探访审核工作。

    2.对开平市生育保险参保人申领的生育医疗费用单据进行费用审核并完成待遇初步核定录入工作。

    3.对开平市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医疗费用进行审核计算并初步核定拨付工作。

    4.定期完成对开平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及专项检查实施工作。

    5.其他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


      二、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6元。(含税)。


      三、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信誉。

      (二)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

    (三)服务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服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服务供应商有稳定的队伍,且具有一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


      四、结算方式

      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五、报价方式

      (一)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开平市人民东路5号(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三)报价材料。请有意承接该项目的服务供应商在公告时间内,结合项目需求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加具公章后密封(密封件封口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书面报价明细表。

      3.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第三方服务的相关证明及服务效果。


      六、确定中选服务方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避免只唯价格论,采购方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小组将根据服务经验、服务质量、报价明细、信用口碑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服务对象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项目结束后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赔付采购方合同30%费用: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不定期向采购方汇报工作情况;

    (三)服务质量不达标(包含未及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范围、态度、工作内容不符合规定);

    (四)工作评估不合格;

    (五)服务内容及范围超出合同所订


      八、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平市医疗保障

      联系地址:开平市人民东路5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0-2229805



    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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