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的有关规定及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年版)约定内容,现决定中止与开平康华医院(地址:开平市长沙侨园路180号第一幢首层101至110号铺位,182号第三幢;开平市三埠区新昌新兴路18-20号)签订的《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年版)60日(中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9月12日)。
特此通告。
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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