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审核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事项如下:
定点机构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开平立群医院 |
诊疗科目及大型诊疗项目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消化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康复医学科/健康体检/血液透析单元10个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消化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康复医学科/健康体检/血液透析单元10个/重症医学科 |
特此通告。
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