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机制,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全方位维护开平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3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聘任张丽等3名同志(详见附件)为开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现予公布。
附件:开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
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3日
开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
序号 |
名字 |
备注 |
1 |
张丽 |
续聘 |
2 |
甄健儿 |
续聘 |
3 |
司徒玉瑜 |
新聘 |
备注: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