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参保人:
开平赖医堂中医诊所向我中心提交《广东省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状态变更申请表》,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江门市定点医疗机构解除协议经办操作指引>的通知》(江医保中心发〔2025〕1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自2026年9月1日起中止与开平赖医堂中医诊所(地址:开平市三埠街道凤阳路16号国汇豪庭2幢107、108、109、110铺位)签订的《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6年版)。
特此通告。
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