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参保人:
开平市都市药业有限公司水口蟠龙分公司因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向我中心提交注册地址变更备案材料。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及《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6年版)等有关规定,经我中心现场核查并研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恢复开平市都市药业有限公司水口蟠龙分公司医保基金结算资格。
特此通告。
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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