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
开平市都市药业有限公司水口分公司向我中心申请变更药店注册地址。依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中心同意受理开平市都市药业有限公司水口分公司的申请,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开平市都市药业有限公司水口分公司(地址:开平市水口镇新市路第6幢首层1号房)的医保基金结算。
特此通告。
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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