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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08 11:03:4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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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为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和法治环境,大力推进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

1.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震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开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将法治建设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统筹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运用法治思维,聚焦重点领域,部署开展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性住房管理、历史建筑保护、“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我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笃信笃行。今年以来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5次,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宣讲活动1次,进一步推进学习贯彻工作在住建系统落地见效。

3.坚持推进学法常态化,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支委会、专题培训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新《安全生产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8次;组织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2023年度学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提能,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新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推动局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1.持续深化“放管服”,助力工程建设审批跑出新速度。一是持续实施“分阶段”及“容缺受理”两大施工许可证办理模式,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合计44项,容缺受理30余项,实现“交地即开工”2项。二是积极推行“工程建设审批会商”办理模式,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大阶段实行全平台线上预审批,审批前置提高审批时效,截至目前,共办结通过的业务量1288项。

2.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一是制定了我市“百千万工程”推进城镇建设工作7个工作方案,即“1+1+5”工作方案,统筹抓好各项工作。二是积极申报省级示范点,现已争取到省级农房建设试点县、塘口镇美丽圩镇省级示范样板、赤坎镇省级中心镇示范点等3个省级示范点。三是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目前,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企业名录已收录企业68家,形成建筑业企业与乡镇结对帮扶关系13对,收集镇村建设需求项目清单63项,建立“百千万工程”帮扶建设项目库,目前已收录262个项目。

3.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我市“十四五”期间计划开工改造35个城镇老旧小区,按年度分步实施。其中,2023年计划开工改造13个老旧小区,目前5个小区已基本完工,2个小区正常实施改造,剩余6个小区已完成招投标,正办理施工许可证。经改造,我市老旧小区一改往日“脏、乱、差”形象,整体形象焕然一新,让居民实现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围绕“双随机、一公开”推动行政执法深入开展,动态更新事项清单,全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抽查15次,其中部门联合抽查11次,实现抽查监管事项100%覆盖。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请示、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监督工作,政府规范文件清理和执法案件办理。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社会稳定根基

一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印发《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推动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化。全年以重复信访积案化解为重点,中央联席办交办的第三批重复信访积案共10件,已化解10件,化解率100%。全年未发生重大涉稳情况,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大局。二是落实涉稳应急工作机制。印发《关于成立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稳应急工作专班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领域明确具体维稳应急工作职责,扎实抓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三是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成效明显。我市自2012年启动问题楼处置工作,共登记在册的问题楼224幢,截至2023年11月已解决问题楼204幢,其中2023年完成48幢,仅余24幢涉法涉诉或土地抵押的问题楼未完成确权登记,惠及群众13190户。

(五)开展精准有效普法,不断夯实法治思维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增强普法宣传的影响力。我局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开展普法活动9次,切实增强行业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质,全力营造了浓厚氛围,让法治宣传形成长尾效应。

(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服务型政府

一是高质量推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6件,其中主办人大建议3件,主办政协提案4件,会办人大建议1件,会办的政协提案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工作,实现建议提案办结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二是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抓住建筑业、房地产业、城乡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关键内容、关键环节,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内容进行公开。截至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部门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14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予以公开15件,申请信息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有11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普法宣传实效待提升。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举措不多、创新不强、针对性不高,对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不透彻。二是普法宣传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与当前普法任务不相匹配,且无普法专项经费支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法治建设专业人才匮乏。当前我局内部法制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足,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对法治政府建设深层次的挖掘方面有欠缺,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三)行政执法移交不畅通。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事项内容较多,符合规定的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不能充分满足日常执法工作开展的需要,难以做到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查处。二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违法线索接收单位在承接时存在一定难度,且接收单位未及时反馈移交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导致案件无法落实闭环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丰富普法宣传手段,发挥“互联网+”优势,丰富宣传载体,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确保法治元素“随时可见、处处可见”。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基层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存在的困难,寻求业务指导,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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