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以处置主体的身份协助权利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现根据资料情况,单元及权利人名单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协助权利人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平市三埠街道虹桥路29号市住建局三楼房地产管理股。
联系方式:0750-2292416
单元地址
建筑面积
权利人
曙光西路15号3幢802房
101.74m2
开平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
公告单位: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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