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开平市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
二、办理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籍;
(二)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三)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四)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市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申请之日时有购买社会保险。
三、办理方式
提供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各镇(街)规建办或公共服务中心线下办理。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审批表;
(二)身份证明、近一年银行卡流水和申请人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
(三)户口簿;
(四)开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表;
(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七)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省内);
(八)单位(公司)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
五、办理流程
(一)线上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网平台登录后跳转到广东省住房保障动态监管平台进行申请。
2.受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住房保障动态监管平台进行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查。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住房保障动态监管平台进行审查决定,符合的予以通过;不符合的不予通过,通过广东省住房保障动态监管平台返回退回信息,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4.通过广东省住房保障动态监管平台领取结果。
(二)线下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提交全部申请资料,向镇政府业务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单位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申请单位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告知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单位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单位补正,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3.审查。在当日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不予通过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决定;不予通过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单位补正,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4.领取结果。
六、关联事项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信息、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经营主体登记信息、个人车辆信息核验、低保等支出型困难家庭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养老金发放信息核验。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流程图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