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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暂停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投标人资格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23 09:29:4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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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招标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助力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在新发布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文件中,暂停设置“江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请各有关建设行业协会协助落实工作,并做好对企业的宣传、解释,保障我市建筑市场公平竞争、开放有序,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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