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关于废止《开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6 17:47:18
来源: 本网
打印
【字体: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为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衔接,避免执行标准冲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开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开建字〔2019〕197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开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开建字〔2019〕197号)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