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薛小莉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共证字第C1309747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代理人:冯妙影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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