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有文、冉金梅因保管不善,将粤(2024)开平市不动产权第0115175号、粤(2024)开平市不动产权第011517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关有文、冉金梅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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