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胡佰胜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C3627725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佰胜
受托人:司徒国昌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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