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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国土资源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6-04-22 10:1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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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开平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开纪〔2015〕44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开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平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开纪〔2015〕44号)(以下简称《方案》),探索加强党员“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化、信息化的有效方法,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监督到位,做出成效。
  二、监督对象 
     监督对象包括:我局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和直属各事业单位正副主任。
      三、监督内容和方式 
  对照《方案》要求,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详见附件) 
  (一)强化党内监督,提高自身觉悟。一是与监督对象签订《“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积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二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报告项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报告项目必须及时报告组织人事部门,重点在出国出境等方面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三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在会上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形成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四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局“一把手”每年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监督对象谈心谈话,了解“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
  (二)把握重点对象,增强行为监督。一是要突出重点敏感岗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和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主要涉及行政审批、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跟当事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二是重点对有苗头性倾向性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此类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防范。对存在违纪违法苗头的党员领导干部,如平时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纪律较差的对象进行重点监督。
  (三)抓住重要环节,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重要节点监督。要加大党员领导干部在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生病住院、生日寿辰的监督。二是加强重要时期监督。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职务升迁和领导干部外出学习期间等时期的事前监督。三是加强重要区域监督。重点对会所、宾馆、歌舞厅、夜总会、美容按摩等休闲娱乐场所进行暗访监督。
  (四)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家庭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等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建立单位与干部家属联系制度。定期与党员领导干部家属沟通联系,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二是改进党员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考察时,考察组应当听取被考察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社区党组织意见,党员领导干部任前通过一定形式征求干部家属和社区党组织意见。三是发动群众监督。对外设置监督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五)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管理。一是建立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研究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专题,发现新问题,研究新举措。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省、市关于“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相关文件,明确哪些是明令禁止行为,哪些是加强监管行为,哪些是谨慎参与行为。加强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分析,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遵守行为规范的意识。三是建立暗访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纳入暗访内容。围绕重要节点、重点场所、重点人物开展暗访活动。四是健全诫勉谈话机制,定期总结并公布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对违反行为规范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四、工作步骤
该项工作从2016年1月开始至2016年4月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专项整治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 
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梳理本单位现有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治理等方式,大力开展整治违规违纪行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设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鼓励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
   (二)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办公室抓好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建立一批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
 (三)总结阶段(2016年4月)
  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不足,部署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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