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促进苍城镇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探索三产融合发展新模式,培育农文旅融合新业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开平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苍城镇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苍城镇六合村、城西村、潭碧村和附城村,共9个地块,总面积7.9625公顷。根据开平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7.8647公顷(耕地4.2013公顷),建设用地0.0978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7.9082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0543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本项目落实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项目,属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及第6种情形,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选址的政策,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7.9625公顷。落实地块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二、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7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开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现场公示:落实地块涉及的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公告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政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新海东路1号开平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29399。
(二)联系人:柯工,联系电话:2257986。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