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开平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需要,推进大沙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百千万工程”项目实施,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开平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大沙镇垃圾压缩站)》,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大沙镇大沙村,共1个地块,总面积0.3997公顷。根据开平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3997公顷,均为林地。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林地)0.3175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0822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本项目落实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也不属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类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1种情形,满足城镇开发边界外准入要求,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3997公顷。落实地块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二、公示时间
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开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现场公示:落实地块涉及的镇级人民政府、村委会公告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政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新海东路1号开平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29300。
(二)联系人:柯工,联系电话:2257986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