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开平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长沙街道规划二路项目)》,现已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
《江门市开平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长沙街道规划二路项目)》。
二、批准时间
2026年5月28日。
三、方案情况
本方案落实地块位于开平市长沙街道爱民村,共1个地块,用地面积共0.8676公顷。根据开平市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WTR01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7646公顷,其中耕地0.1266公顷(旱地0.1266公顷)、林地0.6380公顷;城镇建设用地0.1004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地0.1004公顷;未利用地0.0026公顷。
调整前,根据开平市现行的《开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落实地块WTR01使用前的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农用地0.8676公顷(其中耕地0.1266公顷、林地0.6645公顷、其他农用地0.0765公顷)。规划分区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
调整后,落实地块WTR01的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城镇道路用地)。规划分区调整为城镇发展区。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8676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