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负责组织验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开平市钦源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岩矿治理复绿工作已完成验收,初步验收结果为合格。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28日,共30日。
凡对上述验收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附上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反馈给开平市自然资源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开平市沙塘镇台洞企石一建筑用粉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2.广东省开平市沙塘镇台洞企石一建筑用粉砂岩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3.钦源石场恢复治理工程验收验收意见书
(联系人:邝树照,联系方式:2257710)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