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今天是2019年4月13日 星期六欢迎进入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公告
开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告(XY-2602)
发布日期:2026-02-10 15:43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经开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拟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XY-2602

宗地面积:

5909.5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开平市月山镇丰业一路5号地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

绿地率(%):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建筑限高:/

土地用途:

供电用地

备注:

/

二、土地开发建设及相关要求

1.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开平市月山镇丰业一路5号地块)》。

2.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受让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动工期内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建设的批复,如因未能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建设批复而导致动工期延误或土地闲置的,按照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处理。

3.动工、竣工期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自约定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受让人如未按约定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出让地价款总额0.175‰的违约金。

三、土地移交条件和时间

1.移交条件:宗地红线外五通(通水、通排水、通电、通路、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

2.移交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移交,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四、竞得人付款方式和时间

1.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划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

2.竞得人除缴纳出让价款外,还须缴纳与此相关税费。

五、竞买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如竞得人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预告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1日。

凡符合条件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于公示期间向开平市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用地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等。公示期满,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具体出让时间、出让方案另定。

本地块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七、本地块的详细资料可于本预告发布之日起到开平市自然资源局索取。

地址:开平市新海东路1号

咨询电话:0750-2257701

联系人:彭先生、赖先生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0日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