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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解读《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7-02-13 10:54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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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规划》是我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快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提升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
  本次《规划》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地质环境安全为根本,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全面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为促进广东经济社会持续协调较快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本次《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在“十三五”期间,要逐步完善我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全省地质灾害的防御能力显著增强,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质灾害伤亡人数比“十二五”期间明显减少,地质灾害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显著减轻,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地质环境安全保障。
  本次《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思路,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上,体现政府主导、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调、指导与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决策协调机制;在地质灾害防治时空布局上,把每年汛期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把重点建设工程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区和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丘陵山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作为预防重点;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上,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与应急反应机制,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防御能力和减灾能力;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上,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对行动机制。
  《规划》划分了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重点防治区
  根据我省105个县(市、区)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资料,《规划》把全省地质灾害划分为18个高易发区、17个中易发区、24个低易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总面积50137.74平方千米,占全省陆域总面积的27.89%。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总面积54461.33平方千米,占全省陆域总面积的30.29%。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总面积73731.97平方千米,占全省陆域总面积的41.0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按主要防治灾害类型和地域分布划分为五个片区,面积50797.12平方千米,占全省陆地国土总面积的28.0%。
  《规划》重点布局地质灾害防治四大重点体系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体系建设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与应急体系共四大体系。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将主要围绕完成全省67个重点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5个地级以上市所在地城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调查评价工作,建成21个地级以上市和1个省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30~50个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珠江三角洲、雷州半岛地面沉降及广花盆地隐伏岩溶区地面塌陷专业监测网,进一步深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核查,推进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地质灾害防治理论技术研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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