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在开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麦振广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开平市政府向开平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开平市2024年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开平市2024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
根据我市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统计,2024年度全市土地总面积248.54万亩(165693.61公顷),包括:
1.农用地215.55万亩(143698.10公顷),占86.73%。其中:耕地36.22万亩(包含水田32.39万亩,占耕地的89.43%、占土地总面积的13.03%)。
2.建设用地27.14万亩(18094.53公顷),占10.92%。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23.34万亩、占建设用地86.00%(包含城镇村用地22.71万亩和工矿用地0.5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45万亩、占建设用地12.71%。全市土地开发强度(即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10.92%。
2024年年内新增建设用地0.74万亩,年内减少建设用地0.007万亩,年内合计新增建设用地0.733万亩。耕地面积年内减少0.13万亩,主要是建设用地占用耕地0.11万亩,占耕地减少量的84.62%(其中占水田0.09万亩,达占用耕地减少量的69.23%);耕地面积年内增加0.27万亩,主要是种植园用地和林地复耕0.21万亩,占耕地补充量的77.78%;2024年耕地净增加合计0.14万亩。
3.未利用地5.85万亩(3900.98公顷),占2.35%。
4.国有土地供应情况。2024年度土地供应共47宗,总面积6472.11亩。
(二)矿产资源
开平市探明的矿产种类较少,已探明资源储量的有13种,可提供开采的主要为建筑用花岗岩(1处有146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5处共15612万立方米)。其中建筑用花岗岩为打石山146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为塘仔顶2951万立方米、潘公寨3524万立方米、北二牛山4513万立方米、红岭西坑3330万立方米、打石山1294万立方米。
(三)森林资源
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信息发布系统统计,2024年我市森林面积7.64万公顷,林业用地面积7.3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6.08%,森林蓄积量479.55万立方米。全市共有江门市狮山林场(3000公顷)、江门市大沙林场(5600公顷)、开平市东山林场(3800公顷)和开平市镇海林场(4200公顷)等4个国有林场,合计经营总面积1.66万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57万公顷(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21.39%),森林总面积1.35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86.35%,森林蓄积量69.28万立方米。普遍种植杉木、马尾松、湿地松、桉树、针阔混交林、阔叶混交林等优势树种。
(四)湿地及自然保护地
开平市自然保护地10个,总面积1.05万公顷。其中湿地公园1个(国家级,广东开平孔雀湖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2个(县级,梁金山自然保护区、赤坎百足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7个(其中省级4个:广东潜龙湾森林公园、广东金山森林公园、广东白云石森林公园、广东天露山森林公园;江门市级1个:江门狮子山森林公园;县级2个:赤水茅滩森林公园、大沙榄树角森林公园)。
(五)水资源
开平市多年(1966~2024年,下同)平均年降水总量32.29亿m³,平均降水量1,947mm;平均年水资源总量19.33 亿m³,其中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9.24亿m³,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5.57亿m³,地表水资源量和地下水资源量的重复计算量为5.48亿m³。开平市河流密布、水道纵横,主要河流是潭江,全市95%的地域在潭江流域内,潭江自西向东横贯开平市境中部。流经开平市境内的二级支流(集雨面积大于100km²) 有镇海水、白沙水、蚬冈水、新桥水、新昌水、址山水和莲塘水共7条;三级支流有双桥水和开平水(均属镇海水支流)2条;另外,南部经台山市独立出南海的河流有大隆洞河、那扶水和深井水。潭江属珠江三角洲水系,与江门河、西江相通;大隆洞河、那扶水和深井水属粤西沿海诸小河。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及成效
2024年,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自然资源管理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和保障资源高质量供给为目标,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自然资源要素支撑和保障。
(一)构建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推进市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获得省政府批复。赤坎、塘口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江门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并报江门市政府审批;月山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已按程序逐级上报江门市政府开展市级审议程序;水口镇已纳入《开平总规》编制并获得批复,其他9个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镇级审议程序。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保障中心城区重点片区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市已批准实施的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5个。认真组织开展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工作,2024年召开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10次,论证审议了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等项目65个。完成涉及工业项目的控规编制、调整项目17个,编制调整范围共21449.55亩,为片区内工业项目落地提供了法定的规划指引。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编制工作。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实施,积极指导各镇试点村的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编制工作。塘口镇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成果已通过市政府审批;蚬冈镇东和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成果已通过开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
(二)落实要素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千方百计组织自然资源收入。2024年出让土地33宗,土地出让面积1028.06亩,土地出让收入4.62亿元。采矿权出让1宗,以1.3776亿元底价成交。全年补缴的土地价款收入7026.3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894.58万元、罚没收入582.1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9477.52万元、不动产确权登记费收入544.72万元。二是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对拟报批项目提前进行研判,积极组织用地报批材料,完成水口国际卫浴创新基地、水口海燕EOD项目、马冈鹅生态产业园项目、翠山湖生物医药产业园等56个用地批次组卷工作,涉及土地面积3874.34亩。2024年年底争抢省指标2082亩,争抢用地指标亩数位居四市三区第二位。三是不断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通过收回、督促开工等方式处置闲置土地131.65亩;通过出让方式盘活历史空闲用地373.17亩;通过出让方式盘活低效用地27.08亩,合计盘活存量用地531.87亩。持续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专项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储备土地提质等方式,积极消化批而未供存量用地,已处置2023年前批而未供土地2851亩。四是积极推进全域土地整治工作。目前,塘口镇国家级试点项目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文旅资源,通过推进实施多种类型试点整治项目,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盘活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以土地整治促进全域旅游,以全域旅游带动土地整治。月山、水口、赤坎、百合和蚬冈5个镇的实施方案已纳入到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逐级上报到省厅审批。全市拟安排整治项目121个,项目总投资约74.33亿元,项目实施后,预计整理农用地4468.99公顷,可新增耕地748.49公顷,生态修复面积222.43公顷。
(三)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
一是落实耕地保护“国之大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859.92亩(其中水田791.74亩),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完成2022年垦造水田项目的县级和市级验收;完成垦造水田项目报备12个,形成水田指标2373.32亩,新增耕地指标1703.87亩,切实保障了国际卫浴城创新基地、东汇城西侧住宅等项目所需的耕地指标、水田规模和粮食产能指标。完成苍城镇、赤水镇等18个拆旧复垦项目验收工作,组织塘口镇86.78亩指标出售,获得指标收益4338.8万元。扎实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全市共划分耕地网格384个,设立各级田长692名,形成“人田对应”的耕地保护责任工作格局。开展耕地保护及田长制巡田软件使用培训16场次,培训人次达700人,巡田工作全面开展。二是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不断加大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督办和通报力度。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我市2023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发现新增非农建设违法案件187宗,涉及土地面积967.82亩,完成整改66宗,面积575.84亩。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2宗。
(四)实施绿美广东“六大行动”,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完成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24158亩(其中林分优化5300亩、新造林抚育9658亩、森林抚育9200亩)。县镇村添绿约12万株,任务总完成率近200%,其中圩镇添绿2.2万株、完成率237%;村庄添绿8.2万株、完成率220%。建成乡村绿化美化村庄10个、绿美红色乡村1个、绿美古树乡村(古树公园)1个、森林乡村2个。推动党员牵头义务植树,与群众携手共植“侨胞林”“青年林”“国资林”等主题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约200场,添绿约2.5万株。
(五)从严从实抓好取用水监管
严格遵守江门市下达我市“十四五”水资源管控指标,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2024年我市取用水总量为4.59亿m³,达到小于江门市下达的4.72亿m³用水总量指标的要求;严格取水许可管理,2024年我市办理取水许可证共135宗;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2024年完成3个取水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底数与权属问题凸显
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部门虽履行国有自然资源统一所有者职责,但与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的横向协作仍不顺畅,部分资源管理标准衔接不足,尤其在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中,部门联动存在明显短板,制约管理效能发挥。多部门管理导致资源调查统计缺乏统一协调,在分类标准、统计口径、权属划分、空间位置界定等维度存在差异,如“国土三调”、森林资源“二调”、湿地专项调查等成果的资源底数无法有效衔接,难形成统一精准台账;同时,湿地、林地与水资源空间范围交叉重叠突出,部分区域出现“一地多属”“一资源多管”乱象,叠加部分自然资源资产权属未明确界定,进一步加剧管理体制不畅,既影响日常效率,也为后续资源资产核算、保护利用埋下隐患。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限制多,要求高
受国际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未来经济运行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这对自然资源部门优化用地服务保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利用效率来看,当前全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土地资源粗放利用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低效用地、闲置土地及批而未供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违法用地多发易发的态势未能彻底扭转。在此背景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对政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高效配置、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安全的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挑战多,压力大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当前,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标准与规范尚未实现统一,部分资源资产数据基础不够扎实,不仅存在自然资源底数交叉重叠的问题,各部门间调查统计数据的融合与衔接也未完成,难以形成统一高效的管理数据支撑。同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核算仍处于深化探索阶段,现有核算成果尚不能有效满足生态补偿机制构建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的实际需求,制约了资产管理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夯实统一管理基础
以“国土三调”成果为核心支撑,全面推进森林、湿地、水资源、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调查成果与数据的实质融合,加快理顺跨部门管理体制,推动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模式落地见效,实现资源数据“一本账”、空间管控“一张图”。严格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与质量“双提升”行动,确保资源权属清晰、登记规范。进一步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根基,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与管理实际,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方法体系,为后续资产配置、价值评估及生态补偿等工作筑牢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有序推进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工作,充分利用省级农文旅融合发展试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江门市中部八镇联动发展等政策,集聚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空间。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和入库工作,做好2025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修编,有序地引导和控制城市建设。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指导并督促属地镇政府逐步推进相关程序,争取按时间节点安排完成规划编制审批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资源保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资源要素精准供给为核心,聚焦重大项目落地、重要平台建设、重点区域发展的核心需求,优先保障关键领域用地,确保资源供给与发展需求高效匹配。以资源高效利用助推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聚焦重点区域发展需求,通过积极盘活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推动土地资源从“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变;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保重大项目”的原则,切实保障重大项目、重要发展平台的用地需求。精准配置增量,大力盘活存量,加大“工改工”和“三旧”改造力度,持续提升开竣工比例。用好“争”“挣”“腾”等措施,缓解项目用地指标不足,积极争取市级或省级用地指标的保障。
(四)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保护,筑牢生态屏障
加强耕地总量平衡管控,深入推进“田长制”实施,统筹谋划耕地集中整治实施,有序推进补充耕地,稳妥推进不实永久基本农田整改,从严管控耕地流出。以严守生态安全底线为目标,全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杜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同步完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通过政策激励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同时积极巩固并推广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成果,从“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并重保护”转变,保障粮食安全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持续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管护力度,构建“宣传+修复+监管”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一方面,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湿地生态价值的认知;另一方面,精准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针对性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同时,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分级体系与监测评价体系,动态掌握湿地生态状况,及时处置破坏行为,切实维护湿地生态稳定性与生物多样性,让湿地成为生态屏障的重要支撑。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