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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新建项目“强制”应用PPP模式
发布日期:2016-10-13 17:09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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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12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大力践行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坚持推广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促改革、惠民生、稳增长”的定位。在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可根据行业特点和成熟度,探索开展两个“强制”试点。

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一般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PPP模式运用较为广泛,操作相对成熟,各地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中央财政将逐步减少并取消专项建设资金补助。在其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PPP模式,注重项目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同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各级财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要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合理设定采购标准和条件,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不合理的采购条件(包括设置过高或无关的资格条件,过高的保证金等)对潜在合作方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着力激发和促进民间投资。对民营资本设置差别条款和歧视性条款的PPP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将不再安排资金和政策支持。

通知要求,要确保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优先用于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择优确定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切实防止无效投资和重复建设。(记者 李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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