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2〕2号)等文件的要求,开展开平市乡镇公共区域停车泊位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有偿使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开平市乡镇公共区域停车泊位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有偿使用项目 (二)实施单位: 牵头单位:开平市月山镇人民政府 参与单位:开平市龙胜镇人民政府、沙塘镇人民政府、马冈镇人民政府、苍城镇人民政府、金鸡镇人民政府、大沙镇人民政府、赤水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完善开平市乡镇治理体系,推进乡镇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解决“停车难”等突出问题,增加停车位资源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供给,本项目拟通过有偿使用模式,引入专业运营方参与公共停车泊位、新能源充电桩的投融资、智能化建设与改造、运营维护。 2.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停车泊地点位于开平市月山镇、龙胜镇、沙塘镇、马冈镇、苍城镇、金鸡镇、大沙镇、赤水镇等地,预计新建设运营共4499个停车泊位,其中二类路段车位3308个,三类路段车位1191个。增加路侧停车电子收费前端,配套建设高位摄像机、低位视频桩等基础设施及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在新建设运营停车泊位中设充电车位638个,建设快速充电桩319个,配套建设电力电缆、变配电等基础设施。(公共区域停车泊位与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数量以最终公布为准。) 新建停车位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 注:公共区域停车泊位与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数量以最终公布为准。 3.停车收费标准 项目新建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及充电桩收费标准以具体公布为准。 二、征询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询意见范围 开平市内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征询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支持实施本项目、认为项目对开平市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有何影响,对项目的意见、建议或相关诉求。 三、公示时间及反馈意见方式 本公示有效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四、实施单位、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开平市月山镇人民政府 通信地址:开平市月山镇月南街41号 联系电话:0750-2786089 电子邮箱:yschj001@163.com 评估单位:广东庆达咨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86号丽华大厦1401 联 系 人:李工 020-87664807 电子邮箱:qingdazixun@163.com 开平市月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原网址:http://www.kaiping.gov.cn/yszrmzf/zwgk/zwgg/content/post_3395345.html 开平市乡镇公共区域停车泊位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有偿使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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