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开平市非遗保护工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按照开平市《关于开展第八批开平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开文广旅体〔2026〕 25号)文件精神,经评审,现将马冈镇推荐县级非遗传承人共4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21日至4月30日,共10天。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致电:0750-2877302。 马冈镇推荐县级非遗传承人名单 开平市马冈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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